
個人轉讓滿五唯一的生活用房,但是一年內要重新購置房屋,還享受個人取得稅免征政策嗎? 如果稅務機關收了個人所得稅,一年內又沒有買到房子,能退稅嗎
答: 1、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9〕278號——目前此條款依然有效。 分析:主要強調 “5年”和 “唯一”兩個條件,缺一不可。所以不能先買后賣。 2、關于你一年內再買免征個稅——失效。 這個政策與“5年”和“唯一”兩個條件都無關,是對于鼓勵換購住房的優惠,但是目前已經失效。自2010年10月1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財稅〔2010〕94號
在個人所得稅APP里,不小心點了申訴,現在稅務機關已受理,要怎么申請撤銷?對我會不會有什么影響
答: 你好,就說是自己不小心點的,不會有多大問題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股權轉讓溢價的部分可以減去企業的負債后的數額在交個人所得稅嗎?第二,請問!個人所得稅可以讓股東個人直接到稅務機關交納嗎?或是可以到任何稅務機關交納。
答: 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到你所屬地稅務局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