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假如律所的律師提成為70%,這筆是否可以在直接在律所銀行賬戶支付,不需要任何票據,而支付的提成是不是需要代扣代繳個稅,而余下的30%做為律所的主營業收入對嗎?
閃閃的飛機
于2019-08-12 17:02 發布 ??1259次瀏覽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9-08-12 17:04
你好同學是這樣的情況,就是這樣的。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同學是這樣的情況,就是這樣的。
2019-08-12 17:04:18

你好 這個是辦理方式 是自己選擇的 有文件出來的。 可以退個人賬戶的 ;五、辦理時間
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七、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任職受雇單位(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2020-01-08 16:58:29

你好,你這么做是可以的
2019-07-12 13:20:47

電子稅務局-事項辦理-登記里面找存款賬戶報告表,出來一個頁面你點確定然后增加
2019-05-17 11:52:33

你這好像不對,收到物業開來的發票借費用貸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水電費 付款時借: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水電費 貸:銀行存款
2016-03-11 11: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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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閃的飛機 追問
2019-08-12 17:32
何江何老師 解答
2019-08-1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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