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19年交稅的問題 公司規定是從18年12月到19年11月為一個周期計算 18年12月正常交稅 19年一月份的時候又是按新稅法交 但是都是算第二個月的 并未減去18年12月的稅 這樣算是否有問題 本來19年一月份只需要工資-五險一金-5000 然后×1的 現在都變成×2了 稅就變高了很多
答: 其實沒多大問題的,你這是稅法本身的問題
您好,老師,工資2650元,年終獎發了2550元,交稅76.5元,單獨年終獎結算這樣合理嗎,國家稅法規定是這樣的嗎?謝謝您解釋一下。
答: 你好,是的,單獨繳納,2550*3%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般戶可以用來發工資嗎?如果用來發會不會違反稅法規定?
答: 你好,可以發工資因為都是企業的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