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在6月10號的時候,我們有員工離職了,我們6月發(fā)5月工資,但是他離職了,他的是那10天工資也在6月給他發(fā)了,做賬的時候這個6月那10天工資,直接寫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嗎,還要不要像之前那樣計提,然后再發(fā)放呢?
答: 你好 需要走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過渡的 是的 和原來一樣的
單位跟員工協商一致離職,賠償員工2個月工資的這個應該怎么做賬,還需要計提嗎?還是直接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答: 你好!計入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當月發(fā)放當月工資需要計提嗎?我是這樣做的分錄,不知道對不對,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銀行存款這樣做對嗎?
答: 你好,個人建議是先計提,然后再做支付分錄


gyeommi 追問
2019-07-16 17:46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19-07-16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