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我司是一般納稅人,銷售鋼材,我司與對方訂有合同,因為對方逾期還貨款,我司起訴。法院判決對方先息后本還款給我司,并承擔稅費,我司收到利息后需要開票給對方嗎?
答: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全、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要開票的
老師,一般納稅人公司每次購買商品銷售貨物都沒有簽合同,不要緊的吧?
答: 你好,這個實務中沒太大關系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一般納稅人,合同打了單價金額,送貨單可以不打單價金額嗎,?
答: 你好 要打價格的呢?


恒星慈 追問
2019-07-16 09:51
風老師 解答
2019-07-16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