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eizi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07-12 09:16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 號)第十四條,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二、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因此,企業支付給員工的慰問金如符合上述免稅條件,免征個人所得稅;如不符合,應并入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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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交個稅的
2019-07-12 09:05:51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 號)第十四條,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二、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因此,企業支付給員工的慰問金如符合上述免稅條件,免征個人所得稅;如不符合,應并入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9-07-12 09:16:05

你好,在工作中一般是不會計算到個人所得稅中去的。
2019-10-14 23:20:34

你好,看一下定義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只要與任職有關,取得的任何所得,都是應稅所得
2019-06-28 06:38:02

您好
企業中秋購月餅,發放福利,要扣員工個人所得稅
2019-10-09 16: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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