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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19-07-11 13:23
是的,社會保險繳費申請表里面的內容繳費人數如果是3 那本月的就是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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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社會保險繳費申請表里面的內容繳費人數如果是3 那本月的就是 3人
2019-07-11 13:23:51

同學,你好,具體一下你的問題,或是把表發上來看一下。
2021-05-29 20:50:29

你好,每個地方是不一樣的,您可以參考下面內容,是北京的
近日,為落實北京市“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3月底”的政策,結合目前社會保險費繳納實際情況,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公布參保單位辦理已扣繳2020年1月份社會保險費(僅包括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下同)退費及有關問題通知。
一、2020年1月份社會保險費已扣繳成功的參保單位,確因實際需要,可申請退費。
參保單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fuwu.rsj.beijing.gov.cn/csibiz/home/),選擇 “我要申請退回繳費或申請延期至3月底”,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提交退費申請。申請退費的參保單位,其2月份社會保險費將不再繼續自動扣繳。
上述參保單位中,1月份已有辦理退休、轉移接續、死亡清算等涉及賬戶清算類業務的人員,其1月份社會保險費不再進行退費,其他人員的社會保險費退費可正常辦理。
2月17日至21日申請退費的參保單位,2月底前社保經辦機構將1月份已扣繳的社會保險費退回參保單位銀行賬戶。22日至29日申請退費的參保單位, 3月份社保經辦機構將1月份已扣繳的社會保險費退回參保單位銀行賬戶。
二、2020年1月份社會保險費已扣繳成功的參保單位,也可以不申請退費,只申請不再自動扣繳2月份社會保險費。
參保單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選擇 “我要申請退回繳費或申請延期至3月底”,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申請延期至3月底。提交申請后,其2月份社會保險費將不再繼續自動扣繳。
三、2020年1月份社會保險費已扣繳成功的參保單位,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請延期至3月底繳費的,其2月份社會保險費將按照原有流程繼續自動扣繳。
四、2020年1月份社會保險費未扣繳成功的參保單位,無需提交申請,其2月份社會保險費將不再繼續自動扣繳, 其1月、2月社會保險費征收期自動延長至3月底。
2020-03-01 21:18:20

你好!
這個每個地方不同的,如果你找不到就去社保局拿了。
2021-08-22 16:41:39

你好;? ?你們先去社保局做開戶社保手續; 開好了? 去電子稅務局 做 關聯社保處理 。? ? 處理好了就可以電子稅務局按月報社保繳納的??
2021-11-23 16: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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黒今王令???? 追問
2019-07-11 13:25
暖暖老師 解答
2019-07-11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