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我們小規模 開票給對方公司 開1% 還是3% 問
我們小規模 開票給對方公司 開1%即可 答
老師,我們公司是旅游公司,采取差額征收,入賬成本和 問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水費簡易計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應付賬款或者銀行存款等科目 答
一般納稅人采購固定資產是開13%的專票,還是1%的普 問
一般納稅人采購固定資產是開13%的專票 答
老師,我們是建筑公司,租賃的工程機械不包含柴油費, 問
那個是可以做賬的,沒問題的,有租賃合同就行 答
如果賬上有一筆應付款100 做營業外收入 要繳納 問
您好,不用,這個交企業所得稅 答

怎樣知道自己公司是否是高新技術企業。現在報所得稅要選這些了
答: 你好 是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是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
老師好,請問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兩面三減半的政策現在還能享受嗎?相關的政策文件能發一下給我嗎?請老師給予答復,謝謝老師
答: 你好,2007年12月26日《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規定: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所以在深圳經濟特區內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該優惠政策是國務院發布的“過渡性稅收優惠”,至今為止國務院并沒有發布相關新的文件廢止該優惠政策,所以至今該“過渡性稅收優惠”仍然有效繼續執行。 2、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并按照科技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及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3、根據國發[2007]40號文的規定:該“兩免三減半”政策不適合所有新辦高新技術企業,僅限于該文件規定地區內的高新企業。針對“深圳經濟特區內”特別注意2010年5月18日《國務院關于擴大深圳經濟特區范圍的批復》(國函[2010]45號)第四條的規定:按照有關規定,深圳市寶安、龍崗兩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不享受《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規定的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也就是說只有深圳“原二線關內”2008年1月1日后登記注冊的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才可享受該優惠政策,而寶安區、龍崗區、光明新區、龍華新區、坪山新區及大鵬新區2008年1月1日后登記注冊的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則不能享受該優惠政策。 4、享受該優惠政策應該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及《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的通告》(2016年第5號)的規定辦理稅收優惠備案,具體備案資料、享受優惠時間 5、注意是從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且是按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例如A公司2012年注冊成立,2014年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但是2016年才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這樣A公司2014年及2015年“兩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就沒法享受了,只能享受從2016—2018年“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也就是這三年可以按12.5%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與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也就相差2.5%。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高新技術企業 政府補助的高新補助款要不要交企業所得稅?
答: 你好,如果沒有地方性的單獨文件,一般是不免的。


FINE &趙娜 追問
2019-07-05 08:24
暖暖老師 解答
2019-07-05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