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一下關于建筑業差額征稅的問題,我公司為建筑施工企業,承接甲方一個工程,我方為乙方。第一,請問一下,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我方可以與丙方(企業)簽訂一個勞務分包或模板腳手架分包的合同嗎?第二,丙方如果直接開票給甲方的話,就不存在差額征稅對嗎?第三,丙方如果開票到我方,就可以差額征稅對嗎?那么這個票必須是普票,對嗎?第四,如果丙方為施工頭,也就是個人,也可以這樣操作嗎?第五,這樣操作,丙方直接開票給甲方與丙方開票給我方,在稅務上有什么區別嗎?能節稅嗎?
Candyjin
于2019-06-24 17:45 發布 ??1135次瀏覽
- 送心意
小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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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可以簽訂的。2不存在 3是的可以。差額征稅是簡易征收,需要普票4個人不可以5有區別,丙方給甲方沒有合同,三流不一致了,不行
2019-06-24 17:50:26

你好
可以的
可以的
2021-09-06 18:29:49

你好,這個的話得有足夠的成本費用票,分紅的時候要交稅的
2019-12-18 10:08:17

如果這個工程按簡易征稅,那就是3%。異地預交也是3%,預交企業所得稅一般情況下是千分之二,不存在差額征稅的問題。
2018-04-19 09:08:29

?(1)全額確認收入與銷項稅額
借:銀行存款
? ? ? 貸:主營業務收入
? ? ? ?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
(2)確認可扣減的成本費用及“銷項稅額抵減”
借:主營業務成本
?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 ? ? 貸:銀行存款
(3)月底結轉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 ? ?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024-08-20 16: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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