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家大型超市,小規模納稅人,供應商給我們提供發票,他們有些供應商不能提供發票,就找他們廠家給我們開,但是打款卻要我們不能打到開票的廠家去,打他們私戶,這樣好嗎
小天使
于2019-06-19 21:13 發布 ??1231次瀏覽
-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06-19 21:17
他們廠家給我們開,但是打款卻要我們不能打到開票的廠家去,打他們私戶,這樣做不行的,以后所得稅不讓抵稅的,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可以,但是也只能是當做普通發票使用,不可以抵扣進項
2017-08-11 09:16:38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匯算清繳納稅調增就可以
2020-01-10 12:47:51

您好!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八條規定,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以下簡稱《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經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聘請上述機構或者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條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因此,在購買商品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 行為。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稅務機 關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2017-06-23 08:46:50

可以開
現在都可以自己開
2020-10-17 15:29:08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管理辦法》(1994年4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16發布)第六條規定:為了既有利于加強專用發票的管理,又不影響小規模企業的銷售,對會計核算暫時不健全,但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小規模企業,經縣(市)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在規定期限內其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可由所在地稅務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專用發票"單價"欄和"金額"欄分別填寫不含其本身應納稅額的單價和銷售額;"稅率"欄填寫增值稅征收率3%;"稅額"欄填寫其本身應納的稅額,即按銷售額依照3%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2017-06-19 18: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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