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16-01-19 13:15
如果年終獎不超過3500呢?
相關問題討論

你要分開,測算,看是并入工資換算,還是單獨按年終獎交個稅,劃算
2020-01-08 11:55:02

工資免稅,年終獎個人所得稅3500*3%
2016-01-19 09:44:53

您好,發放6個月的工資,現在是按入職日期,累計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可以扣除法定費用是5000*6,之后再扣除社保,公積金,以及6個月的專項附加金額,再根據余額,找對應的稅率,以及速算扣除數,來計算的。
2019-10-21 18:14:02

具體預扣預繳稅款方法為:
1.工資、薪金所得人所得稅預扣預繳計算方法
(1)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累計預扣預繳 舉例
【例】
2019年1月,甲取得工資3萬元,個人負擔“三險一金”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無其他扣除項);2019年2月,甲同樣取得工資3萬元,個人負擔“三險一金”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無其他扣除項)。問:甲在1月和2月分別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答】
1.如果上述工資在2018年1月和2月取得,甲兩個月應分別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不得扣除。
每月應納稅額=(30000-4000-3500)×25%-1005=4620元。
2.由于上述工資在2019年取得,甲應按照累計預扣預繳法計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可以扣除。
1月應納稅額=(30000-4000-5000-2000)×3%=570元;
2月應納稅額=[(30000+30000)-(4000+4000)-5000×2-(2000%2B2000)]×10%-1500-570
2020-05-25 10:00:37

現在都是累計的了,按全年的算
2019-04-10 17:22:39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鄒老師 解答
2016-01-19 09:44
鄒老師 解答
2016-01-19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