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出商品過退回換新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 商品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而發生退貨。銷售退回可能發生在企業確認收入之前,這時只需將已記入“發出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轉回“庫存商品”科目;如企業確認收入后發生銷售退回的,不論是當年銷售的,還是以前年度銷售的,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同時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成本;如該項銷售已經發生現金折扣或銷售折讓的,應在退回當月一并調整。《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一般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此,企業應同時用紅字沖減“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售出商品過退回換新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 您好,銷售的商品作退貨,就是原來銷售的時候的負數分陸,然后再銷售新的商品,按正常銷售的賬務出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問老師,銷售商品對方因質量問題退回后重新發出,這種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呢?
答: 你好,發出的是一模一樣的話嗎?如果是的話,借庫存商品貸發出商品,借發出商品貸庫存商品做這個就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