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公司2020年12月的工資未計提,但是已經申報個稅系統,到了21年一月發放工資,進行了當月計提當月發放,這樣導致我公司個稅申報累計工資和本年度應發工資不平,這種情況怎么處理?
答: 你好! 在21年把那筆計提工資的分錄沖紅,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0的損益,不影響21的損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老師,企業發放工資中實發工資中包括應發工資數和生活補貼兩部分,申報個稅時只申報了應發工資數,這樣可以嗎?
答: 您好1不可以的了。生活補貼也要申報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個稅申報的是實際發放扣個稅還是預繳扣個稅,比如4月份申報的所屬期是3月,那么這個3月申報的數據是3月應發工資還是3月實際發放工資?
答: 三月份實際發的工資


緣如水 追問
2019-05-31 15:40
小于老師 解答
2019-05-31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