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師: 開了一家分公司,企業所得稅采用總分機構分配,這個比例如何確定?依據什么確定?總公司和分公司都是最近新開的。這個分配比例需要總分公司各地的稅務局蓋章確認嗎?
Wendy
于2019-05-15 10:12 發布 ??6313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05-15 15:29
總機構分攤稅款=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第十四條 分支機構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攤稅款:
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某分支機構分攤稅款=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該分支機構分攤比例第十五條 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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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構分攤稅款=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第十四條 分支機構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攤稅款:
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某分支機構分攤稅款=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該分支機構分攤比例第十五條 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0.30”。
2019-05-15 15:29:32

是不是這樣的分公司和一般法人公司類似了,沒啥區別。獨立做賬,報稅,分享利潤
2017-10-31 13:23:34

久了被查的概率還是很大的。
2017-02-22 16:05:29

您好!一般是0申報。有的地方不需要。你最好問你們那邊稅務局要求。
2018-12-17 11:53:07

你好,實操問題請這邊建議您在官網答疑板塊提問一下
2018-12-17 1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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