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剛成立,注冊資本100萬,股東已經把資金打入基本戶,那股東如何把這個錢取出來才沒有涉稅風險?
答: 你好,一般是借款或者分紅把這個錢取出來才沒有涉稅風險
公司注冊資本100萬,賣1000萬,讓對方把錢打到公司帳戶,再去工商注冊增長到1100萬,相當于原股東持股1000萬,新股東持股100萬,然后原股東把1000萬取走,算是公司1000萬賣給了新股東,可以這樣?有何風險呢?
答: 您好!不可以的。首先不能取走注冊資金。另外,就算這樣操作了,在公司章程里面,這個走了的人,還是股東,如果他要求享有權利,按法律還是有權利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我們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公戶第一筆就入了100萬,相當于實收資本,但是不是股東入進來的錢,是股東把錢打到了出納的個人賬戶,出納把這100萬打入公戶的。這個怎么做賬啊?
答: 你好,取出來,然后存到公戶,備注寫某某股東投資款。


宜昌邦盈會計事務有限公司 追問
2019-05-13 21:24
紫藤老師 解答
2019-05-1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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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21:31
紫藤老師 解答
2019-05-13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