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服務算增值稅的時候,導游的工資能扣嗎?
答: 不能扣。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旅游公司支付本單位導游工資在計算當月旅游服務增值稅銷售額時能否扣除
答: 這個的話,是不能扣除的哦(差額的話,不包括這一項)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旅游公司計算本月增值稅時候,為何不能扣除當月導游人員的工資費用
答: 如果一般納稅人旅游公司選擇的是差額計稅方式,取得的是扣除項目部分的專票則不能抵扣進項,取得其他的進項且沒有用于不得抵扣的項目則可以抵扣。 2、如果一般納稅人旅游公司選擇的是全額計稅方式,取得的進項沒有用于不得抵扣的項目則可以抵扣。 注: (1)扣除項目部分是指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 (2)不得抵扣的情形參考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