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司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請問12月計提所得稅費用時,是按25%稅率計算得數還是按15稅率計算的數計提?
Jessie
于2019-05-10 17:36 發布 ??2261次瀏覽
- 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率15%
2020-05-20 18:16:40

高新技術企業技術轉讓所得稅一般是指技術授權及許可使用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所得的收入,其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所列規定,首先計算出稅前扣除項目金額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照規定的稅率比例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應納稅額,最后減去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金額,得出企業的應納稅額。
拓展知識: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有很多種,一般可以分為三類,分別是普通企業所得稅、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和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普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一般在25%,而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在20%,而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可能由5%到35%不等。
2023-02-20 20:21:51

你好
是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是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
2018-10-17 16:18:57

你好,2007年12月26日《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規定: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所以在深圳經濟特區內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該優惠政策是國務院發布的“過渡性稅收優惠”,至今為止國務院并沒有發布相關新的文件廢止該優惠政策,所以至今該“過渡性稅收優惠”仍然有效繼續執行。
2、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并按照科技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及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3、根據國發[2007]40號文的規定:該“兩免三減半”政策不適合所有新辦高新技術企業,僅限于該文件規定地區內的高新企業。針對“深圳經濟特區內”特別注意2010年5月18日《國務院關于擴大深圳經濟特區范圍的批復》(國函[2010]45號)第四條的規定:按照有關規定,深圳市寶安、龍崗兩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不享受《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規定的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也就是說只有深圳“原二線關內”2008年1月1日后登記注冊的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才可享受該優惠政策,而寶安區、龍崗區、光明新區、龍華新區、坪山新區及大鵬新區2008年1月1日后登記注冊的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則不能享受該優惠政策。
4、享受該優惠政策應該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及《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的通告》(2016年第5號)的規定辦理稅收優惠備案,具體備案資料、享受優惠時間
5、注意是從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且是按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例如A公司2012年注冊成立,2014年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但是2016年才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這樣A公司2014年及2015年“兩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就沒法享受了,只能享受從2016—2018年“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也就是這三年可以按12.5%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與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也就相差2.5%。
2020-07-03 11:19:07

這個的話,應該是把你們,先按小微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哦
2020-04-12 15:04:56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