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一般納稅人有免征增值稅鄭策嗎
辣辣
于2019-05-07 18:17 發布 ??2388次瀏覽
-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05-07 18:21
直接免稅
(二)農業產品
1、一般規定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2、具體規定
⑴“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稅規定中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
⑵對于農民個人按照竹器企業提供樣品規格,自產或購買竹、芒、藤、木條等,再通過手工簡單編織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屬于自產農業初級產品,應當免征銷售環節增值稅。
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⑷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三)避孕藥品和用具
避孕藥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稅。
(四)古舊圖書
古舊圖書免征增值稅。
“古舊圖書”免稅規定所稱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五)部分進口貨物
下列進口貨物免征增值稅:
1、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2、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質和設備;
3、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六)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七)農業生產資料
下列貨物免征增值稅:
1、農膜
2、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3、生產的化肥
⑴生產銷售的除尿素(自2005年7月1日起免征增值稅—編者注)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稅—編者注)以外的磷肥、鉀肥(自2004年12月1日起改為實行先征后返)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企業生產復混肥產品所用的免稅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復混肥”是指用化學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的肥料,包括僅用化學方法制成的復合肥和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稱摻合肥)。
⑵自2005年7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產品增值稅由先征后返50%調整為暫免征收增值稅。
“國內企業”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尿素產品生產的企業,包括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
⑶自2008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生產銷售的磷酸二銨產品免征增值稅。
4、有機肥
自200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
⑴范圍
享受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生物有機肥。
其產品執行標準為:有機肥料NY525-200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18877-2002,生物有機肥NY884-2004。其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產品,不屬于財稅[2008]56號文件規定的有機肥產品,應按照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
①有機肥料
指來源于植物和(或)動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營養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②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指由有機和無機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機肥料的復混肥料。
③生物有機肥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與主要以動植物殘體(如禽畜糞便、農作物秸稈等)為來源并經無害化處理、腐熟的有機物料復合而成的一類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機肥效應的肥料。
⑵免稅手續的辦理
申請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北京市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備案登記表》,并分別報送以下資料辦理免稅備案登記手續:
①生產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生產生物有機肥的納稅人,提供由農業部頒發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肥料登記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肥料臨時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生產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納稅人,提供由北京市農業局頒發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肥料登記證》或《北京市肥料臨時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B、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加蓋質量認證資質(AL)戳記的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C、在外省市銷售有機肥產品的,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生產企業提供的上款第A、B項所述證件資料,其中:第A項證件復印件1份;第B項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B、上款所述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⑶涉稅管理
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資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稅。
①生產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由農業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B、由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出具報告的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相關資質認定。
C、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
②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生產企業提供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
B、生產企業提供的產品質量技術檢驗合格報告原件。
C、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復印件。
凡經核實所提供的肥料登記證、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備案證明失效的,應停止其享受免稅資格,恢復照章征稅。
5、飼料
⑴范圍
①單一大宗飼料
指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產品或其副產品。其范圍僅限于糠麩、酒糟、魚粉、草飼料、飼料級磷酸氫鈣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類產品。
飼用魚油是魚粉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主要用于水產養殖和肉雞飼養,屬于單一大宗飼料。自2003年1月1日起,對飼用魚油產品按照現行“單一大宗飼料”的增值稅政策規定,免予征收增值稅。
對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產品可按照現行“單一大宗飼料”的增值稅政策規定,免征增值稅。
②混合飼料
指由兩種以上單一大宗飼料、糧食、糧食副產品及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單一大宗飼料、糧食及糧食副產品的參兌比例不低于95%的飼料。
③配合飼料
指根據不同的飼養對象,飼養對象的不同生長發育階段的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按飼料配方經工業生產后,形成的能滿足飼養動物全部營養需要(除水分外)的飼料。
④復合預混料
指能夠按照國家有關飼料產品的標準要求量,全面提供動物飼養相應階段所需微量元素(4種或以上)、維生素(8種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維生素、氨基酸和非營養性添加劑中任何兩類或兩類以上的組分與載體或稀釋劑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勻混合物。
礦物質微量元素舔磚,是以四種以上微量元素、非營養性添加劑和載體為原料,經高壓濃縮制成的塊狀預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應按照“飼料”免征增值稅。
⑤濃縮飼料
指由蛋白質、復合預混料及礦物質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勻混合物。
⑵涉稅管理
①飼料生產企業申請免征增值稅的飼料除單一大宗飼料、混合飼料以外,配合飼料、復合預混料和濃縮飼料均應由省一級稅務機關確定的飼料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新辦飼料生產企業或原飼料生產企業新開發的飼料產品申請免征增值稅應出具檢測證明。
②符合免稅條件的飼料生產企業,取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飼料質量檢測機構(名單由省級國家稅務局確認)出具的飼料產品合格證明后即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并將飼料產品合格證明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⑶備案手續
①飼料生產企業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持下列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飼料免稅的備案登記手續:
A、復合預混料生產企業持農業部頒發的《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
B、飼料添加劑(如:飼料級磷酸氫鈣和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生產企業持農業部頒發的《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
C、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單一飼料(不包括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持北京市農業局頒發的《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
D、動物源性飼料(如:魚粉)生產企業持北京市農業局頒發的《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合格證》;
E、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出具的與納稅人申請免稅品種相吻合的質量檢測合格證明。
②飼料經營企業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持下列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飼料免稅的備案登記手續:
A、北京市農業局登記確認的《北京市飼料經營企業年度備案登記表》;
B、凡從我市飼料生產企業購入的飼料產品,可持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到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加蓋公章;
C、凡從外埠飼料生產企業或飼料經營企業購進的飼料產品,應提供供貨單位所在區域省級以上飼料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
D、對飼料經營企業購入的飼料產品,凡不能取得原始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的,應到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對所購飼料進行質量檢測,以取得質量檢測合格證明;
E、外貿企業經營進口免稅飼料產品,可憑海關報關單復印件作為飼料免稅的檢測依據;
F、商業經營企業經營外貿企業進口的免稅飼料產品,可憑海關報關單復印件、與外貿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外貿企業開具的免稅飼料的發票復印件作為飼料免稅的檢測依據。
6、滴灌帶和滴灌管
⑴自2007年7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免征增值稅。
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是指農業節水滴灌系統專用的、具有制造過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它出流裝置、能夠以滴狀或連續流狀出水的水帶和水管產品。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并與PVC管(主管)、PE管(輔管)、承插管件、過濾器等部件組成為滴灌系統。
⑵生產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的納稅人申請辦理免征增值稅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由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出具報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省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相關資質認定。批發和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的納稅人申請辦理免征增值稅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由生產企業提供的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或復印件。未取得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的,不得免稅。
凡經核實產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質量技術標準要求的,應停止其繼續享受免稅政策的資格,依法恢復征稅。
(八)黃金
1、黃金生產和經營單位銷售黃金(不包括以下品種:成色為AU9999、AU9995、AU999、AU995;規格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黃金,簡稱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稅;進口黃金(含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2、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持有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憑證》),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納稅人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的標準黃金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3、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和客戶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持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具的《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發生實物交割但未出庫的,免征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并已出庫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交割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標準黃金,即成色與規格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的金錠、金條及金塊等黃金原料:
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
規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
非標準黃金,即成色與規格不同時符合以上標準的黃金原料。
(九)農村電網維護費
從1998年1月1日起,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并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路損耗和維護費以及電工經費)給予免征增值稅的照顧。
對供電企業收取的免征增值稅的農村電網維護費,不應分攤轉出外購電力產品所支付的進項稅額。
(十一)糧食及食用植物油
1、一般規定
⑴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必須按順價原則銷售糧食。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免征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由縣(市)國家稅務局會同同級財政、糧食部門審核確定。
⑵對其它糧食企業經營糧食,除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外,一律征收增值稅。
軍隊用糧:指憑軍用糧票和軍糧供應證按軍供價供應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糧食。
救災救濟糧:指經縣(含)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憑救災救濟糧票(證)按規定的銷售價格向需救助的災民供應的糧食。
水庫移民口糧:指經縣(含)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憑水庫移民口糧票(證)按規定的銷售價格供應給水庫移民的糧食。
2、具體規定
⑴食用植物油
對銷售食用植物油業務,除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的銷售繼續免征增值稅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稅。
⑵糧油加工
對糧油加工業務,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稅。
⑶免稅資格認定及管理
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經營免稅項目的其它糧食經營企業,以及有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銷售業務的企業,均需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免稅資格,未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不得免稅。享受免稅優惠的企業,應按期進行免稅申報,違反者取消其免稅資格。
⑷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
對糧食部門經營的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凡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比照“救災救濟糧”免征增值稅。
⑸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
對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具體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糧食企業增值稅免征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資源綜合利用產品
1、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
⑴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對污水處理廠出水、工業排水(礦井水)、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廠滲透(濾)液等水源進行回收,經適當處理后達到一定水質標準,并在一定范圍內重復利用的水資源。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準》(SL368—2006)的有關規定。
⑵以廢舊輪胎為全部生產原料生產的膠粉
膠粉應當符合GB/T19208—2008規定的性能指標。
⑶翻新輪胎
翻新輪胎應當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規定的性能指標,并且翻新輪胎的胎體100%來自廢舊輪胎。
⑷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產品
特定建材產品,是指磚(不含燒結普通磚)、砌塊、陶粒、墻板、管材、混凝土、砂漿、道路井蓋、道路護欄、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溫材料、礦(巖)棉。
廢渣,是指采礦選礦廢渣、冶煉廢渣、化工廢渣和其他廢渣。廢渣的具體范圍,按《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廢渣目錄》執行。
廢渣摻兌比例和利用原材料占生產原料的比重,一律以重量比例計算,不得以體積計算。
2、污水處理勞務免征增值稅
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3、涉稅管理
申請享受上述第一條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1864號)的有關規定,申請并取得《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否則不得申請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4、優惠政策的申請
納稅人申請享受上述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時,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如下申請資料:
⑴符合上述第一條規定,可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
①《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1份;
②《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復印件1份。
⑵符合上述第二條規定,可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
①《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1份;
②符合享受相關產品優惠政策技術標準的資料復印件1份。
(十三)殘疾人員專用物品及提供勞務
1、殘疾人專用物品
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形器(包括上肢矯形器、下肢矯形器、脊柱側彎矯形器),免征增值稅。
2、殘疾人員提供的勞務
從1994年5月1日起,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
(十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收購、承接和處置不良資產
對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簡稱“資產公司”)在收購、承接和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有關稅收政策:
⑴對資產公司接受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債權,借款方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和票據等抵充貸款本息的,免征資產公司銷售轉讓該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以及利用該貨物、不動產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
⑵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主體為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及其經批準分設于各地的分支機構。除另有規定者外,資產公司所屬、附屬企業,不享受資產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
2、接收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資產
對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資產包括貨物、不動產、有價證券等,免征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銷售轉讓該貨物、不動產、有價證券等資產以及利用該貨物、不動產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的增值稅。
對港澳國際(集團)內地公司的資產,包括貨物、不動產、有價證券、股權、債權等,在清理和被處置時,免征港澳國際(集團)內地公司銷售轉讓該貨物、不動產、有價證券、股權、債權等資產應繳納的增值稅。
對港澳國際(集團)香港公司在中國境內的資產,包括貨物、不動產、有價證券、股權、債權等,在清理和被處置時,免征港澳國際(集團)香港公司銷售轉讓該貨物、不動產、有價證券、股權、債權等資產應繳納的增值稅。
(十五)銀行資產劃轉
對國有商業銀行按財政部核定的數額,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免征營業稅、增值稅、印花稅。
(十六)被撤銷金融機構清理和處置財產
對被撤銷金融機構財產用來清償債務時,免征被撤銷金融機構轉讓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
(十七)第29屆奧運會及第13屆殘奧會
對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再銷售所獲捐贈商品和賽后出讓資產取得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
北京奧運會組委會取得的北京殘奧會收入及其發生的涉稅支出比照執行第29屆奧運會的稅收政策。
免征北京奧運會組委會向分支機構劃撥所獲贊助物資應繳納的增值稅。
(十八)抗艾滋病病毒藥品
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對國內定點生產企業生產的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繼續免征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增值稅。
(十九)鐵路貨車修理
從2001年1月1日起對鐵路系統內部單位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征增值稅。
“鐵路系統內部單位”包括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其為鐵路系統修理鐵路貨車的業務免征增值稅。
“鐵路系統內部單位”包括中國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其為鐵路系統修理鐵路貨車業務免征增值稅。
(二十)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
自2001年8月1日起,對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國內采購的貨物免征增值稅,同時允許銷售免稅貨物的單位,將免稅貨物的進項稅額在其它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十一)保稅物流中心(B型)
1、保稅物流中心(B型)(簡稱物流中心)是指經海關總署批準,對多家物流企業實施保稅倉儲管理的封閉的海關監管區。
2、對物流中心內企業在物流中心內加工的貨物,凡貨物直接出口或銷售給物流中心內其它企業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
3、對物流中心企業之間或物流中心與出口加工區、區港聯動之間的貨物交易、流轉,免征流通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
(二十二)保稅進口的航空燃料油
1、中國航空油料總公司所屬的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中航油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油料保稅倉庫、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保稅油庫、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中航油肌份有限公司航空油料保稅倉庫、廣州新白云國際機場華南藍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航煤保稅倉庫、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承海油品保稅倉庫,應以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向民航國際航班提供進口保稅的航空燃料油。
2、中國航空油料總公司所屬的上述海關負責監管的保稅油庫,在按上述規定向民航國際航班提供保稅進口的航空燃料油時免征國內銷售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