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知道最新的農產品稅收優惠政策嗎?
默然以言
于2019-05-06 16:15 發布 ??2802次瀏覽
-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05-06 16:20
(一)增值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規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規定 :“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附件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 附件《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二)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三)個人所得稅
1、關于青苗補償費暫免征收的規定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屬種植業的收益范圍,同時,也屬經濟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他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并已征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屬于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兼營上述四業并四業的所得單獨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于屬于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并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于四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征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征收農業稅后,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020號]的有關規定,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4、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征農業稅后,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車船使用稅
1、拖拉機專門用于農業生產的,免征車船使用稅;主要從事運輸業務的應征稅,具體界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載重量不超過1噸(1噸或1噸以下)的漁船,可以免征車船使用稅;超過1噸而在1.5噸以下的漁船,可按照非機動船1噸稅額計算征收車船使用稅。為了避免與1噸免稅漁船混淆,可在稅票上注明實際載重量,以備查考
(五)印花稅
代購、代銷“國務院市場調節糧”協議書免征印花稅。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無票支付的項目協調費,沒有發票,這種情況如何入 問
您好,這個的話,是一直沒有發票嗎 答
預計銷售每件B產品尚需發生相關稅費0.5萬元。為 問
上午好親,我看看哈 答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股權,對乙公司具有重大影響,截 問
同學稍等,老師看一下 答
您好,老師,外貿出口企業每年需要工商年報,同時還需 問
同學,你好 對的,可以參考 http://hangzhou.customs.gov.cn/jinan_customs/500368/3980791/3972426/index.html 答
老師你好!公司展廳進行了裝修,共計裝修費用659210. 問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