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前面講的是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2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 但是這道題第3小問 是3日內
答: 您好,根據最新的規定應該是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2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這里答案應該是修改時遺漏了。
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幾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對其邀約的接受
答: 你好 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3個交易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公司股東在實繳期內沒有實繳,這個實繳期限可以延長嗎?或者可以股東變更掉嗎?需要怎么處理呢?
答: 可以變更,不過因為認繳資本是通過公司章程來規定的,所以如果要進行變更,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話,就需要通過召開股東會議。所以更認繳期限是可以的,不過得通過召開股東會議來變更,否則應當按期繳納 股東也是可以變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