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年的銷售,18年10月退回,18年10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怎么填
答: 你好,10月份按正常銷售減去退回的金額做收入,銷項稅額申報
比如17年10月到18年9月銷售490萬,18年10月11月無銷售,18年12銷售11萬,這樣是不是不會變一般納稅人?
答: 你好,需要看你2018年1月份-9月份銷售額是多少了 如果是490萬,就需要變為一般納稅人 如果低于489萬,就不需要變成一般納稅人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18年3月收到銷售退貨,已開具紅字發票,原確認收入是17年10月,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這比退回應該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做分錄嗎?如果是,那18年的全年開票收入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收入怎么能對上呢?該怎么做
答: 您好,這個不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來做分錄的,按今年退貨處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