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2017年匯算清繳后,發(fā)現(xiàn)2017年多繳所得稅185938.4元,在2018年6月辦理了退抵稅,就是說17年應該退的稅,不要稅務局退現(xiàn)金了,直接抵頂18年6月的所得稅,應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答: 當時,你多交的,你轉(zhuǎn)到其他應收款了沒
2017年已交所得稅在匯算清繳時有退稅,直接用這部分退稅抵減了2018年的應交所得稅,這個怎么做憑證
答: 2017年要退稅的話,你要做一筆,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 2018年應繳納所得稅,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你實際繳納所得稅時,根據(jù)應交所得稅的借貸方的余額繳納,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18年的匯算清繳中本年度是虧損,2017年有多預繳的所得稅當年沒辦理退稅稅務局說是留以后抵扣。那么現(xiàn)在2017年多交的所得稅在這次匯算清繳中有欄次能體現(xiàn)出來嗎?還是互不影響呢?
答: 互不影響,你在匯算18年的時候抵減。


小白 追問
2019-05-03 11:49
陳詩晗老師 解答
2019-05-03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