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子公司的投資款,這筆金額可以納稅調減所得稅嗎
obsess
于2019-05-01 22:37 發布 ??1040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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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子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19-05-01 22:38
收到子公司的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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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子公司的分紅
2019-05-01 22:38:28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被投資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
(二)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
(三)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
(四)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四十五條規定,企業按獨立交易原則向關聯企業轉讓資產而發生的損失,或向關聯企業提供借款、擔保而形成的債權損失,準予扣除,但企業應作專項說明,同時出具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及其相關的證明材料。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9款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有本細則第五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調整計稅收入額或者所得額:
(一)按照獨立企業之間進行的相同或者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
(二)按照再銷售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者的價格所應取得的收入和利潤水平;
(三)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
(四)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按獨立交易原則向關聯企業轉讓股權發生的損失,可以按《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申報稅前扣除。但如果交易定價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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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 18:20:39

是的,記入投資收益(免企業所得稅的)
2020-06-25 11:33:02

你好,這個是計入利潤總額計算企業所得稅的,無法做納稅調減應納稅所得額的
2019-05-17 20:18:20

你好!是的,不用調整的。不是調整項
2019-02-09 1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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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子 解答
2019-05-0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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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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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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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