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工商年報的納稅總額怎么算?當年計提,但下一年才繳納的稅費算不算呢?比如2018年計提了企業所得稅200元,2019年1月才繳二百元,這二百元算不算在納稅總額里面呢?
答: 下年繳納的不計算
2018年工商年報的納稅總額 怎么來核算呢?假如2016年12月的增值稅4元 再2017年1月繳納、 2017年11月增值稅2元,在2017年12月繳納. 2017年12月增值稅3元 在2018年1月繳納。 2017年7-9月企業所得稅7元 在10月繳納, 2018年申報匯算清繳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5元,在2018年5月繳納。我想問下我再2018年工商年報,納稅總額,假如先不考慮其他稅種的情況下,我舉的例子里面, 工商年報的納稅總額是 4+2+7? 還是2+3+7+5?還有工商年報里面 申報社保,公司繳納的社保金額 是只算公司部分?還是 說是個人跟公司的合計金額?
答: 你好,納稅的話是當年實際交納的。社保是單位承擔的部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我在做工商年報,里面的納稅總額這個怎么填?像18年12月計提,19年1月繳納,這個該算還是不算呢?
答: 你好 這個就是2018年1-12月實際繳納的稅款 19,1月繳納的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