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不同
小巧的紅酒
于2019-04-25 21:13 發布 ??1823次瀏覽
- 送心意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04-25 21:27
您好,小微企業指的是增值稅及附加稅,月收入低于10萬元,或者季收入低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費,小型微利企業指的是企業所得稅,年利潤額低于100萬元的,按5%繳納,100-300萬元的,按10%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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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微企業指的是增值稅及附加稅,月收入低于10萬元,或者季收入低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費,小型微利企業指的是企業所得稅,年利潤額低于100萬元的,按5%繳納,100-300萬元的,按10%繳納。
2019-04-25 21:27:26

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是10%
小微企業月度收入低于3萬,季度低于9萬,可以免征增值稅
2017-11-28 10:42:2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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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 【大】【中】【小】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緩解其生產經營資金壓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現就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在預繳申報時,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條件的企業。
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其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劃繳。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前,納稅人已經繳納符合本公告規定緩繳稅款的,可申請退還,一并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繳納。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06-30 09:11:50

您好,主要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022-03-15 14:44:43

這個小型微利說的就單單是企業所得稅,增值稅那個叫小微,財稅2019.13
2019-05-16 15: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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