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母子公司之間無償劃轉資產的賬務處理
黃麗潔
于2019-04-22 10:40 發布 ??80030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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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9-04-22 11:09
企業接受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或捐贈,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通常應當確認為當期收益;但是,企業接受非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或捐贈,經濟實質表明屬于非控股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應當將相關利得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企業發生破產重整,其非控股股東因執行人民法院批準的破產重整計劃,通過讓渡所持有的該企業部分股份向企業債權人償債的,企業應將非控股股東所讓渡股份按照其在讓渡之日的公允價值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減少所豁免債務的賬面價值,并將讓渡股份公允價值與被豁免的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控股股東按照破產重整計劃讓渡了所持有的部分該企業股權向企業債權人償債的,該企業也按此原則處理。
由此可見,企業會計準則對無論控股股東,還是非控股股東的投入,均分為兩種情形,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作為收入處理,否則作為資本金(資本公積)處理。即分別如下:
第一,如果企業接受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或捐贈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資本公積/營業外收入
第二,企業無償接受劃入資產做捐贈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營業外收入
2、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間,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賬面凈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母公司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的會計處理
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間,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賬面凈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母公司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母公司按沖減實收資本(包括資本公積)處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資處理,母子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1)母公司會計處理:
借:資本公積/實收資本
貸:長期股權投資(劃轉的股權)或資產
(2)子公司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劃轉的股權)或資產
貸:資本公積
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權,該項投資的計稅基礎及會計成本均為5000萬元;A公司同時持有M公司30%股權,計稅基礎為600萬,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B公司已經持有M公司70%股權,投資計稅基礎為1400萬元。2015年6月,A公司進行了集團重組,將其持有的M公司30%股權劃轉給全資子公司B公司,重組后,B公司持有M公司100%股份,A、B公司做賬如下:
A公司:
借:資本公積/實收資本 600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M公司 600萬
B公司:
借:長期股權投資——M公司 600萬
貸:資本公積 600萬
3、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間,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賬面凈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子公司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的會計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間,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賬面凈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子公司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母公司按收回投資處理,或按接受投資處理,子公司按沖減實收資本處理。母公司應按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原計稅基礎,相應調減持有子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則母子的會計處理如下:
(1)母公司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劃轉的股權)或資產
貸:長期股權投資——子公司/資本公積
(2)子公司會計處理:
借:資本公積
貸:長期股權投資(劃轉的股權)或資產
例如、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權,該項投資的計稅基礎及會計成本均為5000萬元;B公司持有M公司30%股權,計稅基礎為600萬,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A公司持有M公司70%股權,該項投資計稅基礎為1400萬元。2015年6月,A、B公司進行了集團重組,B公司將其持有的M公司30%股權劃轉給母公司A公司,投資時B公司留存收益為300萬元。重組后,A公司持有M公司100%股份,A、B公司做賬如下:
B公司:
借:資本公積/實收資本 600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M公司 600萬
A公司:
借:長期股權投資—M公司 600萬
貸:資本公積 6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