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老師,我新接手帳,18年12月會計工資直接走管理費用,沒走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我19年1月走了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結果這月發(fā)去年工資時應付職工薪酬借方出現(xiàn)余額,怎么調平,去年也計提了
答: 你好,是多出來去年直接做管理費用數(shù)額嗎
填經濟普查表,有一項要填應付職工薪酬(本年貸方累計發(fā)生額),之前做帳時,1-3月份是沒有提計工資,直接當月做帳分錄成: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貸:現(xiàn)金4-12月份是先計提,計提分錄: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發(fā)工資時是: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現(xiàn)金那么,要填的應付職工薪酬應該是:科目余額表里應付職工薪酬(本年貸方累計)+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的(1-3月份的本年貸方累計)是這樣嗎?
答: 你好! 取管理費用-工資借方累計金額就可以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是根據(jù)科目余額表里的應付職工薪酬的本年累計借方發(fā)生額填寫的,之前1-6月份 工資沒有計提應付職工薪酬 直接管理費用-工資 請問這部分的金額可以加上去嗎?7-12是通過職工薪酬走的
答: 不可以,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只計算應付職工薪酬的發(fā)生額,你可以將1-6月份的管理費用-工資計入報表中的其他支出科目,7-12月份職工薪酬發(fā)生額可以計入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