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為物流運輸企業,公司將部分運輸業務交由個人承運,個人提供司機和車輛,該車所發生的通行費及相關費用,正常來講,公司是不能計入本公司的營業成本,公司如何做才能將相關票據入賬,且是合法合理的?
答: 需要簽訂私車公用協議,開具車輛租賃發票后,才可以入加油費等費用并稅前扣除
個人車輛轉入甲公司,甲公司沒有營運資格,開不了運輸發票,個人車輛與乙物流公司簽訂掛靠協議 ,乙物流公司開運輸發票并將個人車輛發生的費用入到乙物流公司,合法么?不合法需要怎么處理,我是乙公司!
答: 這樣做肯定是不合法的,最合法的就是將個人車輛過戶到自己公司名下。但是這不是我們會計所能解決的問題。如果不能過戶,簽訂租賃協議什么的也行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運輸公司既有自有運輸車輛,又有掛靠經營車輛。該公司掛靠車輛為一企業運送貨物,運輸合同是該公司和企業簽訂的,發票是由運輸公司開具,且發票上的運輸方和合同承運方一致,款項也支付給承運方。這樣合法嘛?
答: 如果掛靠人以運輸公司的名義對外經營,并由運輸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運輸公司為納稅人。此時,運輸公司不屬于虛開發票行為,受票方可以抵扣進項稅。如果掛靠方以自己名義向受票方提供運輸服務,且運輸合同是受票方和掛靠人簽的,掛靠人為納稅人,這時發票由運輸公司開具,屬于虛開發票行為,受票方屬于惡意接受虛開專用發票行為。


ling@. 追問
2019-04-09 13:42
ling@. 追問
2019-04-09 13:47
文文老師 解答
2019-04-09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