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一家小規模公司的賬,它18年第四季度的所提稅,是在19年1月時才計提并繳納的。現在申報19年第一季度的企業所得,那在1月份交的18年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是不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是嗎
答: 這個是不可以的,您不應該在19年1月份計提去年四季度的所得稅費用,這個是應該在2108年12月份計提的。
小規模企業12月需要計提工會籌備金嗎?小規模納稅人在新會計準則下的工會籌備金上繳時才能稅前扣除,計提而不上繳的不能稅前扣除?
答: 好,需要計提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總額2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們是小規模,企業所得稅是不是開票有收入就得計提繳納?繳納是申報了就扣除的呀
答: 你好,是有利潤就做計提所得稅分錄,之后扣繳了就做扣繳分錄


Cyx 追問
2019-04-03 11:01
張艷老師 解答
2019-04-03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