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樣正確的區分混合銷售和兼營?有技巧嗎
答: 貨物、服務同時發生于同一客戶,則為混合銷售;否則即為兼營。
兼營和混合銷售如何正確區分呢
答: 兼營:公司的經營業務涉及到以下兩類及以上的業務即屬于兼營:銷售貨物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 提供服務 4. 銷售無形資產 5. 銷售不動產 關鍵點:經營業務,以上五種任意組合 混合銷售: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則為混合銷售;“貨物”指有形資產,“服務”主要是指交通,建筑,金融服務等。 關鍵點:同時發生在一項銷售行為,只能是“有形貨物%2B服務”的組合,且兩者有高度關聯。 綜上概念,區分兩者的判斷關鍵點是1.對于混合銷售,該銷售行為必須是一項行為,這是與兼營行為相區別的標志。2.兼營可以是5類業務的任意組合;而混合銷售則只能是“有形貨物%2B服務”的組合,例如涉及到銷售無形資產則不算混合銷售。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初級經濟法里的,兼營和混營怎么區分,有什么記憶技巧嗎
答: 混營的三個一和兼營的二個“兩”是分別同時滿足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