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4月1日起稅率下調了,建筑行業施工合同的竣工日期為4月1日之后,涉及需要按原合同稅率預繳稅款后,待結算開具發票時按原16%和11%稅率計稅在無法確定收入的情況下,預繳稅款如何作會計分錄?
答: 你這種情況需要提前和稅務局聯系說明,稅務審批了再做決定,畢竟是4月1號之后舊稅率要嚴查了
4月1日起調整稅率了,4月1日之前沒有開具的發票,要不要先申報無票收入的?還是可以直接在4月1日以后按照16%的原稅率開具就行了?
答: 你好,可以在4.1號之后按16開具的,現在有文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從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下調為13% 公司2018年簽訂的合同有些發票只開了預付款的,還有些合同還沒有開過票,那按4月1號現行的稅率13%開,還是按之前簽訂合同的稅率16%開呢?
答: 你好, 不能按之前簽訂合同的稅率16%開,這個月要開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