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的解析不明白,特別是最后一個答案
翠
于2019-03-26 11:41 發布 ??839次瀏覽

- 送心意
武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
2019-03-26 11:59
是結果不對,還是就不會算啊,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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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結果不對,還是就不會算啊,同學
2019-03-26 11:59:14

你好? 具體哪兒不清楚? 說一下?
2021-05-11 10:41:46

第一年折舊:(7.5-0.6)*5/(1%2B2%2B3%2B4%2B5)=2.3
所以2018年折舊是2.3/2=1.15
第二年折舊:(7.5-0.6)*4/(1%2B2%2B3%2B4%2B5)=1.84
所以2019年折舊是1.15%2B1.84/2=2.07
2019年年底總共折舊1.15%2B2.07=3.22
2020-07-22 17:09:40

固定資產已經提足折舊和當月增加的不計提折舊
2021-03-16 06:35:06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是源于如上這個優惠政策,在2021年年底之前,納稅人可以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還是并入綜合所得交稅,給了納稅人一個選擇的權利
例如,如果納稅人工資較低,那可以選擇將獎金并入綜合所得,有可能仍然可以不用繳稅,但假如選擇單獨計稅,那就還是需要交稅了
2020-08-04 23: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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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 追問
2019-03-26 14:52
武老師 解答
2019-03-26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