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景點門票外還是要發票做入帳依據嗎,直接用門票可以入帳嗎?
靜待花開
于2019-03-17 13:18 發布 ??92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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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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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用門票入賬是不可以的,發票才是成本費用入賬的原始憑證,
為您提供解答,祝學習愉快
2019-03-17 13:19:25

哦,可以的,記入招待費就行。
2022-07-05 17:24:19

你好,上面有財務監制章嗎
2019-05-07 14:42:58

這個上面有稅局監制章吧,這個是可以的
2020-05-11 09:31:53

根據《關于對本市公園、旅游景點門票納入發票管理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征 470號)文件規定:
本市所有公園、旅游景點及其附屬的娛樂、游樂設施所使用的各種門票,無論發售單位的經營性質一律納入我局發票管理范圍。
1、在本市范圍內。各公園、旅游景點及其附屬的娛樂、游樂設施所使用的各種門票(以下簡稱《門票》),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起均應納入地方稅務機關發票管理范圍,開始啟用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監制》字樣的《門票》。
2、《門票》采用自印發票管理的方式。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按照自印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批復工作,式樣統一報市局備案,并由市局指定承印企業。
3、《門票》的式樣由發票聯和游覽券組成。發票聯的內容應具備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游覽券的圖案及門票的規格大小可由申請單位自定,如有必要可增設存根聯和副券。
4、《門票》的金額按實收金額批復。為滿足團體用票,可以增設大額門票,但應注明"團體"和"人數"字樣。凡使用"卡"或"月票"方式替代門票的,"卡"或"月票"應單獨申請批復備案;"卡"或"月票"的式樣可不套章,但應注明稅務局監制字樣視同發票管理;如需報銷的,在售"卡"
2016-04-14 15: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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