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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盒里裝的是2018年11月份的記賬憑證,那這個會計檔案盒上的“啟用日期”是寫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1日,還是寫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還是該咋寫?
小規模納稅人,現在報2018年的第四季度的財務報表的時候,為啥所屬起是2018-1-1至2018-12-31日,而不是2018-10-1至2018-12-31的
一個納稅年度,是從公歷1月至12月31日至.就是說,我在2018.9月到2019.3月 ,是從2019年一月開始算起 是嗎?!不用就算2018年的?什么時候都是從公歷1月起?
1月7號在大廳申報的個人所得稅,今天才發現所屬期錯了,應該是申報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結果大廳前臺人臺給輸成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了,錯現在怎么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