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份發了獎金,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是不是要和工資薪金分開,獎金做到工資表里一起的,可以直接申報成工資薪金嗎
答: 你好,做到工資薪金一起申報就行
1月份工資表中做了2019年獎金,報個稅時同工資一起在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中申報,未分開在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中申報了,因部分人工資少于5000元導致在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中要繳的總稅額小于分別(工資和獎金)申報的總稅額,已申報成功,還需補稅額嗎?若要補需要怎么操作呢?工資表中的獎金可以計入到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中去申報嗎?
答: 年終獎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合并到一個月工資里面,按照工資薪金申報。另外一種是單獨計算 按照你的描述,是第一種情況 由于申報成功了,說明你報的數字不存在邏輯性錯誤,不需要補稅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1月發12月工資,并發放了年終獎,申報個稅的時候是分兩步報,工資按正常工資薪金所得,獎金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是嗎?比如A員工12月工資是3000,年終獎是1000,按工資薪金和獎金分別申報,工資薪金不需要交個稅,年終獎要交3%的個稅,這樣對嗎?
答: 你好,是分別申報 但是由于工資與年終獎合計低于5000,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先用年終獎除以12得到的商數,確定稅率,速算扣除數 然后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計算個人所得稅 如果當月工資低于5000,需要用年終獎減去工與5000的差額,然后按上述方法計算的


周周的注會 追問
2019-03-0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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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6:35
王晶老師 解答
2019-03-0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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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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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