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交增稅費–待轉銷項稅額和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有何不同?
答: 你好,“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也就是說,銷項稅額已經體現,但可以以后繳納的,而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是已經繳納的
結轉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結轉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為什么要做這一筆?
答: 你好!如果不存在尚未抵扣的增值稅,可以不做這一筆分錄。直接將銷項進項稅額差額轉入未交增值稅。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結轉增值稅分錄,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同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待抵扣抵扣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貸:應交稅費-待抵扣增值稅。,這些東西用金額寫一下分錄?
答: 如果要寫金額就必須放在具體的題目中,這樣直接寫金額是沒辦法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