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年12月收到發票:日期為18年12月16日,19年第一季度的房租,應該記到哪個月
答: 你好,18年12月列入待攤費用,在19年攤銷!
房租費怎么分攤好?房租費是2017年12月18到2018年6月19日。我應該選擇每月2017年12月18到2018年1月19,還是選擇2017年12月18日到月底,然后每個月分攤?我要怎么選擇比較好呢?
答: 你好,跨年的按照第二種方法,相關費用計入不同的年度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我18年12月25日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銀行付款18000元,是19年第一個季度房租,這個怎么做賬?
答: 19年再認證可以嗎?


Niki 追問
2019-02-20 10:32
老江老師 解答
2019-02-20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