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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項目上工人工資一部分是對公付,一部分是發項目經理代付,會計賬面上將計提工資和銀行流水實發的差異金額,這部分全部計入了其他應付款~墊付工資,這個金額很大,年底了怎么平帳呀
6月計提6月的工資和社保,然后社保當月就扣款了,其他應付款那邊個人交社保的部分就掛著借方金額,等7月發6月工資才平賬,這樣可以嗎
請問老師,比如工資25000元已經計提,個稅已經交了,一般每個月下旬發工資,可是當月公司賬上錢不夠,下月支付,貸方,掛其他應付款-某某員工,這樣做對嗎?


雪花飄飄 追問
2019-02-15 13:32
小惑老師 解答
2019-02-15 13:48
雪花飄飄 追問
2019-02-15 13:51
小惑老師 解答
2019-02-15 13:53
雪花飄飄 追問
2019-02-15 13:55
小惑老師 解答
2019-02-15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