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訂合同的是總公司,出現兩種情況1、提供發票的是總公司,但要求我方把款項轉到分公司;2、提供發票的是分公司,同時要求我方向分公司轉賬。作為業主方的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種業務呢,這種情況我們把錢轉到分公司是否合理、合法?
答: 1.總公司開發票,錢轉到分公司,可以考慮讓發票方提供委托書,委托將款轉入分公司。也是合理的 2.分公司發票,分公司轉賬,合情合理。
分公司轉賬給我們公司,我們開票給總公司,這樣可以嗎?合同要注明什么內容?
答: 您好 請問實際業務跟分公司還是總公司發生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和總公司簽的合同,總公司付錢,發票開給分公司行嗎?
答: 你好,既然是和總公司簽的合同,總公司付錢,那發票應當開給總公司才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