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是允許扣除哪些費用能具體說說嗎??可以扣除的有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用,加計扣除,開發利益支出,稅費扣除,稅金這里可以扣的稅金指的是應交增值稅,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稅嗎?????開發項目承包合同的印花稅可以可以扣除不???
沉靜
于2019-02-12 10:40 發布 ??5985次瀏覽
- 送心意
紫藤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9-02-12 10:44
你好,1)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時計算與清算項目有
關的扣除項目金額,應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及其實施細則 第七條的規定執行。除另有規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 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及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須提供合法
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
2) 房地產幵發企業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費、建
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的憑證或資料不符合清算 要求或不實的,地方稅務機關可參照當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 的建安造價定額資料,結合房屋結構、用途、區位等因素,核定上述
四項開發成本的單位面積金額標準,并據以計算扣除。
具體核定方法 由省稅務機關確定。
3)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與清算項目配套的居委會和派出所
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 文體場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按 以下原則處理:
① 建成后產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② 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于非營利性社會公共
事業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③ 建成后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并準予扣除成本、費用。
4)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
產開發成本。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提費用,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扣除。
5) 屬于多個房地產項目共同的成本費用,應按清算項目可售建筑
面積占多個項目可售總建筑面積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計算確定 清算項目的扣除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