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加計扣除,有些不大懂,比如這個例題,稅法加計可以扣除52.5,實際發生30,稅法向會計看齊的話,不是應該調增22.5嗎,為什么是調減呢
答: 你好! 是費用調整增加22.5,利潤就是調減了22.5
這個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是80,21年實際發生70,加上上年結轉的一共85,超過扣除限額,不是應該調增嗎,為什么c選項調減,這個是會計上讓扣70,稅法上允許扣80,會計向稅法看齊,所以是調減10的話,那這個公益性捐贈,會計上讓扣58,稅法扣67.2,不應該會計向稅法看齊嗎,為什么答案不做調減
答: 算利潤總額時,是按實際發生的70來扣除的 ,所以調減10 捐贈支出 實際發生58 稅法上限額是67.2 在限額內 不需要調整(按實際捐贈的來,不能因為稅法的限額高,就按稅法的數據)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納稅調整事項,例,當年實際發生工資薪酬比計稅工資標準超支50萬元,為什么是調加,不是向稅法看齊嗎
答: 您好,你是哪里不太明白,向稅法看齊是對的。 你可以再詳細的說一下疑問 調增的意思是應納稅所得額調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