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2月份工資是2019年1月31號發放,那2019年2月份報個稅是報1月份的實際發放的工資數,那之前1月份報的是12月份計提的工資數怎么更正
答: 你計提的有錯誤嗎
現在是申報2019年1月份的個稅 實際的工資是發放2018年12月份 2019年申報1月份的個稅試用新個稅規定嗎
答: 12月份的在這個月申報就可以用19年的報表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月份該申報工資薪金了,1月份發放的是12月份的工資,那2月應該申報的是實際發放的12月工資?還是計提的1月份工資?
答: 個稅是申報的上月實際發放的工資。也就是本月實際發放,次月申報個稅
現在是2019年1月,個稅申報的所屬稅款期是2018年12月,12月申報的是12月實際發放的11月的工資還是12月的工資(1月份發放)
1月初做去年12月份賬時,按正常12月份憑證里計提工資是12月份工資嗎,發放的是11月份工資嗎,1月初申報個稅就應該申報發放11月份工資數嗎
公司2018年12月計提了2018年11月份的工資,這筆工資在2019年1月發放,這筆工資報個稅時,申報期選2018年12月還是2019年1月?


Leo 追問
2019-01-31 22:20
Leo 追問
2019-01-31 22:23
答疑郭老師 解答
2019-01-31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