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傭金收入,2019年還交增值稅嗎?
大意的小貓咪
于2019-01-29 11:06 發布 ??2401次瀏覽
- 送心意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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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險代理傭金收入,如果月收入金額低于10萬元,季收入金額低于30萬元的,不需要交增值稅,否則,還是需要交增值稅的。
2019-01-29 11:11:38

從2019年開始的新個稅,保險代理人的傭金按勞務費交個稅處理。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2018-12-23 22:27:27

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 年第 45 號)規定:
第 2 條 個人保險代理人以其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不含增值稅)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及展業成本,按照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展業成本,為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 40%;
第 7 條 個人保險代理人和證券經紀人其他個人所得稅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2 年第 45 號)執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2 年第 45 號)第 1 條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證券經紀人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傭金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保險代理人取得傭金應該根據上述規定,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9-01-19 10:00:37

你好同學,不需要。
不必自行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文件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以其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不含增值稅)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及展業成本,按照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由保險企業按規定負責代扣代繳。
2019-10-29 17:36:05

增值稅101004.85/1.03×3%
附加稅,增值稅×12%
個稅(101004.88×80%×75%-附加稅)×稅率-扣除數
2019-10-18 1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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