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年終獎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發放,可以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并且不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如果2018年度年終獎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發放,不但不能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反而應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合并納稅。(這年終獎金怎么扣個稅?)
答: 如果2018年度年終獎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發放,不但不能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反而應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合并納稅。(這年終獎金怎么扣個稅?) 這個是可以按照原來分攤后找稅率的
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發放,可以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并且不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發放,不能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應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合并納稅。想了解下,世面上一直流傳的這條信息是否屬實?
答: 你好,這個目前只是大家的推測。具體還要等19年政策的落地。 按正常理解是19年應該沒有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方法了。 因為19年工資扣除費用是可以累計計算的,全年費用累計扣除60000.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你好!問下新個稅年終獎的問題。年終獎是什么時候發放呢,比如我們想發放2019年年終獎。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發放嗎,如果在2020年發的話,是計入2020年的年終獎嗎?
答: 這個的話 只要賬務處理 計提的年終獎 是2019年 并且在2019年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實際發放 就是算2019年的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