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股東入股30萬,還有20萬現金作為資本公積打入銀行賬戶了。一開始股東協議已經作為資本公積了,但是這個所屬權屬于投資者,第一個問題,這個錢公司能用嗎?第二個問題,這個錢投資者能否要回去,假設他后期突然決定要回去,股東會決定同意了,我的會計分錄是不是要先從資本公積轉到其他應付款?
答: 1.是實收資本了就是公司的錢,可以用的 2.要回去可以,算撤資
老師你好,想請問下,董事長夫人在公司沒有職位,發工資的時候是通過董事長夫人的銀行賬戶,并非公司賬戶,所以想請問下,這樣的會計分錄怎么做?是先做一筆借款還是直接走其他應付款的貸方?
答: 先做一筆借款 發完工資來報銷 就是相當于代發工資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收到老板投資款怎么做分錄。外賬是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股本 資本公積。但是這是內賬。沒有驗資的。是不是可以做實收資本也可以做其他應付款
答: 內賬做實收資本跟其他應付都可以


mgdaisy 追問
2019-01-11 15:23
樸老師 解答
2019-01-11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