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編制方法
按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直接法,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直接法是按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的主要類別列示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為起算點,調整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項目的增減變動,然后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體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業務簡單的,也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可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及"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分析填列。
本項目的現金流入可用下述公式計算求得: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本期營業收入凈額+本期應收賬款減少額(-應收賬款增加額)+本期應收票據減少額(-應收票據增加額)+本期預收賬款增加額(-預收賬款減少額)
注:上述公式中,如果本期有實際核銷的壞帳損失,也應減去。(因核銷壞賬損失減少了應收帳款,但沒有收回現金)。如果有收回前期已核銷的壞帳金額,應加上。(因收回已核銷的壞帳,并沒有增加或減少應收賬款,但卻收回了現金)。
2."收到的稅費返還"項目
該項目反映企業收到返還的各種稅費。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營業稅金及附加"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它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目以外收到的其它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如罰款收入、流動資產損失中由個人賠償的現金收入等。本項目可根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可根據"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存貨"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本項目的現金流出可用以下公式計算求得: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營業成本+本期存貨增加額(-本期存貨減少額)+本期應付賬款減少額(-本期應付賬款增加額)+本期應付票據減少額(-
本期應付票據增加額)+本期預付賬款增加額(-本期預付賬款減少額) 5."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
該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含為職工支付的養老、失業等各種保險和其他福利費用)。但不含為離退休人員支付的各種費用和固定資產購建人員的工資。
1
本項目可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生產成本"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6."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
本項目反映的是企業按規定支付的各項稅費和有關費用。但不包括已計入固定資產原價而實際支付的耕地占用稅和本期退回的所得稅。
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費"、"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它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各項目外,支付的其它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包括罰款支出、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保險費支出、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各項費用等。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營業外支出"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編制方法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出售、轉讓和到期收回的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資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本項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因股權性投資而分得的現金股利、和分回利潤所收到的現金,以及債權性投資取得的現金利息收入。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
該項目反映處置上述各項長期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所支付的有關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可根據"固定資產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如該項目所收回的現金凈額為負數,應在"支付的其它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填列。
4."收到的其它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除上述各項目以外,收到的其它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應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它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其中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支付的現金,包括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的價款現金及增值稅款、固定資產購建支付的現金。但不包括購建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支出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
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該項目反映企業在現金等價物以外進行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所實際支付的現金,包括傭金手續費所支付的現金。但不包括企業購買股票和債券時,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本項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記錄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它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包括企業購買股票和債券時,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等。本項目應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編制方法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包括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吸收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現金,包括以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實際收到的款項凈額(即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傭金等發行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可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應付債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2."借款所得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舉借各種短期借款、長期借款而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它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該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它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本項目應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償還金融機構的借款本金、償還到期的債券本金等。本項目可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5."分配股利、利潤或償還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投資人的利潤或用現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等。本項目可根據"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財務費用"、"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6."支付的其它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除了上述各項目以外,支付的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例如發行股票債券所支付的審計、咨詢等費用。該項目可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的編制方法
本項目反映企業的外幣現金流量發生日所采用的匯率與期末匯率的差額對現金的影響數額。(編制方法略)。
(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的編制方法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是將本表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和"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四個項目相加得出的。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的填列
本項目是將計算出來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加上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
物金額求得。它應該與企業期末的全部貨幣資金與現金等價物的合計余額相等。
(七)補充資料項目的內容和編制方法
除現金流量表反映的信息外,企業還應該在附注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以及不涉及現金收支的重大投資和籌資活動、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變動情況等信息。也就是要求按間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的補充資料。
1.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同時,企業還應采用間接法反映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間接法,是指以企業本期凈利潤為起算點,通過調整不涉及現金的收入和費用、營業外收支以及經營性應收應付等項目的增減變動,調整不屬于經營活動的現金收支項目,據此計算并列報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方法。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是對現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進行核對和補充說明。
采用間接法列報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時,需要對四大類項目進行調整。(1)實際沒有支付現金的費用;(2)實際沒有收到現金的收益;(3)不屬于經營活動的損益;(4)經營性應收應付項目的增減變動。
企業利潤表中反映的凈利潤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核算的,而且包括了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收入和費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就是要按收付實現制的原則,將凈利潤按各項目調整為現金凈流入,并且要剔除投資和籌資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對這些項目的調整過程,就是按間接法編制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表的過程。
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是以凈利潤為基礎。因為凈利潤是現金凈流入的主要來源。但凈利潤與現金凈流入并不相等,所以需要在凈利潤基礎上,將凈利潤調整為現金凈流入。在凈利潤基礎上進行調整的項目主要包括: 1)"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項目
企業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包括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以及各項長期資產的減值準備等已經計入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賬戶,從而減少了凈利潤。但是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并不需要支付現金,即沒有減少現金流量。所以應將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在凈利潤基礎上予以加回。
本項目應根據"資產減值損失"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2)"固定資產折舊"項目
工業加工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一部分增加了產品的成本,另一部分增加了期間費用(如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計入期間費用的部分直接減少了凈利潤,計入產品成本的部分,一部分轉入了主營業務成本,也直接沖減了凈利潤;產品尚未變現的部分,折舊費用加到了存貨成本中,存貨的增加是作為現金流出進行調整的。而實際上全部的折舊費用并沒有發生現金流出。所以,應在凈利潤的基礎上將折舊的部分予以加回。
本項目應根據"累計折舊"賬戶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無形資產攤銷"項目
企業的無形資產攤銷是計入管理費用的,所以沖減了凈利潤。但無形資產攤銷并沒有發生現金流出。所以無形資產當期攤銷的價值,應在凈利潤的基礎上予以加回。
該項目可根據"累計攤銷"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4)"長期待攤費用攤銷"項目
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與無形資產攤銷一樣,已經計入了損益,但沒有發生現金流出,所以項目應在凈利潤的基礎上予以加回。
5)"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項目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發生的損益,屬于投資活動產生的損益,不屬于經營活動產生的損益,但卻影響了當期凈利潤。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予以剔除。如為凈損失,應當予以加回;如為凈收益,應予以扣除,即用"-"號列示。
本項目可根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等賬戶所屬明細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7)"固定資產報廢損失"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當期固定資產盤虧后的凈損失(或盤盈后的凈收益)。
企業發生固定資產盤虧盤盈損益,屬于投資活動產生的損益,不屬于經營活動產生的損益,但卻影響了當期凈利潤。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予以剔除。如為凈損失,應當予以加回;如為凈收益,應予以扣除,即用"-"號列示。
本項目可根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等賬戶所屬明細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7)"公允價值變動損失"項目
該項目反映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凈損失。因為公允價值變動損失影響了當期凈利潤,但并沒有發生現金流出,所以應進行調整。如為凈收益以"-"號列示。本項目可根據"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財務費用"項目
一般企業,財務費用主要是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存款利息收入)。財務費用屬于籌資活動發生的現金流出,而不屬于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但財務費用作為期間費用,已直接計入了企業經營損益。影響了凈利潤。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予以剔除。財務費用如為借方余額,應予以加回;如為貸方余額,應予以扣除。本項目應根據利潤表"財務費用"項目填列。
9)"投資損失"項目
企業發生的投資損益,屬于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不屬于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但投資損失,已直接計入了企業當期利潤,影響了凈利潤。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予以剔除。如為投資凈損失,應當予以加回;如為投資凈收益,應予以扣除,即用"-"號列示。
該項目可根據利潤表中"投資收益"項目的金額填列。
10)"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項目
該項目反映企業資產負債表"遞延所得稅資產"項目的期初余額與期末余額的
差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增加了所得稅費用,減少了利潤。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并沒有增加現金流出。所以應在凈利潤的基礎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則應用"-"號填列。
本項目可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分析填列。
11)"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項目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增加了當期所得稅費用,但并沒有因此增加現金流流出,所以應在凈利潤的基礎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少,則應用"-"號填列。
12)"存貨的減少"項目
企業當期存貨減少,說明本期經營中耗用的存貨,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貨,這部分存貨當期沒有發生現金流出,但在計算凈利潤時已經進行了扣除。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當予以加回。
如果期末存貨比期初增加,說明當期購入的存貨除本期耗用外還剩余一部分。這部分存貨已經發生了現金流出,但這部分存貨沒有減少凈利潤。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予以扣除。即用"-"號列示。
總之,存貨的減少,應視為現金的增加,應予加回現金流量;存貨的增加,應視為現金的減少,應予扣除現金流量。
該項目可根據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的期初、期末數之間的差額填列。13)"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項目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如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等項目中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部分的減少),說明本期收回的現金大于利潤表中確認的主營業務收入,即將上期實現的收入由本期收回了現金,形成了本期的現金流入,但凈利潤卻沒有增加。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將本期經營性應收項目減少的部分應予以加回。
但上述各應收項目如果增加,即經營性各應收項目的期末余額大于期初余額,則表明本期的銷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沒有收回,從而減少了現金的流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予以扣除。
本項目應根據各應收項目賬戶所屬的明細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14)"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項目
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如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應交稅費、其他應付款等項目中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部分的增加),說明本期購入的存貨中有一部分沒有支付現金,凈利潤不變,但現金流出減少了,從而現金流量肯定增加了。所以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將本期經營性應付項目增加的部分應予以加回。
如果上述經營性應付項目減少,即期末余額小于期初余額,說明除將本期購入的存貨全部付款以外,還支付了上期的應付款項,所以現金流出增加了,現金凈流量減少了。在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將本期經營性應付項目減少的部分應予以扣除。
本項目應根據各應付項目賬戶所屬的明細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2.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和籌資活動。
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和籌資活動項目,反映企業一定期間內影響資產和負債但不形成現金收支的所有投資和籌資活動的信息。這些投資和籌資活動雖不涉及現金收支,但對以后各期的現金流量會產生重大影響。所以也應進行列示和披露。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和籌資活動的具體項目見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表中所列。
一、確定補充資料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
現金的期末余額=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末余額;
現金的期初余額=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初余額;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現金的期末余額-現金的期初余額。
一般企業很少有現金等價物,故該公式未考慮此因素,如有則應相應填列。
二、確定主表的“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實收資本或股本期末數-實收資本或股本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應付債券期初數)
2.借款收到的現金
=(短期借款期末數-短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投資人未按期繳納股權的罰款現金收入等。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
=(短期借款期初數-短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 (剔除利息)+(應付債券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應付股利借方發生額+利息支出+長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預提費用中“計提利息”貸方余額-票據貼現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融資租賃所支付的現金、減少注冊資本所支付的現金(收購本公司股票,退還聯營單位的聯營投資等)、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固定資產,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現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現金等。
三、確定主表的“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短期投資期初數-短期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
該公式中,如期初數小于期末數,則在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利潤表投資收益-(應收利息期末數-應收利息期初數)-(應收股利期末數-應收股利期初數)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
=“固定資產清理”的貸方余額+(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收回融資租賃設備本金等。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
=(在建工程期末數-在建工程期初數)(剔除利息)+(固定資產期末數-固定資產期初數)+(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數小于期初數,則在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中核算。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短期投資期末數-短期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
該公式中,如期末數小于期初數,則在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如投資未按期到位罰款。
四、確定補充資料中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凈利潤
該項目根據利潤表凈利潤數填列。
2、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本期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發生額累計數
注:直接核銷的壞賬損失,不計入。
3、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制造費用中折舊+管理費用中折舊
或:=累計折舊期末數-累計折舊期初數
注:未考慮因固定資產對外投資而減少的折舊。
4、無形資產攤銷
=無形資產(期初數-期末數)
或=無形資產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注:未考慮因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減少。
5、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長期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
或=長期待攤費用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6、待攤費用的減少(減:增加)
=待攤費用期初數-待攤費用期末數
7、預提費用增加(減:減少)
=預提費用期末數-預提費用期初數
8、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減:收益)
根據固定資產清理及營業外支出(或收入)明細賬分析填列。
9、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根據固定資產清理及營業外支出明細賬分析填列。
10、財務費用
=利息支出-應收票據的貼現利息
11、投資損失(減:收益)
=投資收益(借方余額正號填列,貸方余額負號填列)
12、遞延稅款貸項(減:借項)
=遞延稅款(期末數-期初數)
13、存貨的減少(減:增加)
=存貨(期初數-期末數)
注:未考慮存貨對外投資的減少。
14、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
=應收賬款(期初數-期末數)+應收票據(期初數-期末數)+預付賬款(期初數-期末數)+其他應收款(期初數-期末數)+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 -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15、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減少)
=應付賬款(期末數-期初數)+預收賬款(期末數-期初數)+應付票據(期末數-期初數)+應付工資(期末數-期初數)+應付福利費(期末數-期初數) +應交稅金(期末數-期初數)+其他應交款(期末數-期初數)
16、其他
一般無數據。
五、確定主表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17%)+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 (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2、收到的稅費返還
=(應收補貼款期初余額-應收補貼款期末余額)+補貼收入+所得稅本期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營業外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業務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體操作中,由于是根據兩大主表和部分明細賬簿編制現金流量表,數據很難精確,該項目留到最后倒擠填列,計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公式二)
=補充資料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2)-(4+5+6+7) }
公式二倒擠產生的數據,與公式一計算的結果懸殊不會太大。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成本+(存貨期末余額-存貨期初余額)〕×(1+17%) +其他業務支出(剔除稅金)+(應付票據期初余額-應付票據期末余額)+(應付賬款期初余額-應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初余額)
5.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應付工資”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應付福利費”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管理費用中“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成本及制造費用明細表中的“勞動保護費”
6.支付的各項稅費
=“應交稅金”各明細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其他應交款”各明細賬戶借方數+“管理費用”中“稅金”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其他業務支出”中有關稅金項目
即:實際繳納的各種稅金和附加稅,不包括進項稅。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營業外支出(剔除固定資產處置損失)+管理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折舊、壞賬準備或壞賬損失、列入的各項稅金等)+營業費用、成本及制造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收款本期借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本期借方發生額+銀行手續費
2019-03-08 22: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