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會計把2017年的年終獎計提在了2018.1月,2018.2月申報并發放。我現在計提2018年的年終獎,但是個稅系統已經不享受年終獎的優惠,因為一年只能申報一次年終獎。我問了12366,要不年終獎計入2018年12月工資合并預提,要不2019.1月預提再申報。合并的話個稅基數大了,明年的話累計收入高了。你覺得我怎么操作更合理?
答: 19年還可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企業可以自主選擇并入綜合所得,也可以單獨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
現在報1月的個稅是按1月計提的工資為基數申報嗎?1月的工資在2月發放
答: 你好,是的,按照1月份的申報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你好,就是本月未發放,上月工資申報。需要按計提工資申報個稅嗎?
答: 你好,是的,是按計提應付未付的工資金額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