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的進項發票還沒認證抵扣,可是現在基本都沒 問
您好,可以留底退稅,也可以放在上面,到時抵稅 答
老師 我們公司要減資 涉及到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 問
您好,意思是前面都是實繳了,是吧 答
22年的房租,付款的時候記的借 :其他應付款 貸 銀 問
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 答
求出口退稅,退增值稅分錄? 問
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退稅款金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實際退稅金額) 答
剛成立的公司,把公司填報成小規模納稅人,現在想改 問
你好,企業登錄電子稅務局后,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資格信息報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模塊 答

增量留抵稅額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意思就是說你的留底稅額是可以退回來。
老師你好!什么是增量留抵稅額?什么是存量留抵稅額?
答: 增量”,顧名思義就是“增加的數量”。所謂的“增量留抵稅額”,就是“當月期末留抵稅額”大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金額。將原先的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進行了大幅升級,保留升級了原先增量留抵稅額退還的政策?!蛾P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等文件中設定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納稅人可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都是以2019年3月31日為比算日,以這一天納稅人期末留抵稅額作為基準金額,按照“當月期末增值稅留抵稅額-2019年3月31日增值稅留抵稅額”的公式計算而來。 如果結果為正,則表示納稅人當月末存在增量留抵稅額,同時符合其他條件時,就可以計算并退稅。如果結果為負,則表示納稅人當月沒有增量留抵稅額,即便符合其他條件,也不可以退稅。 “存量留抵稅額”不能簡單地認為是“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這是因為增值稅留抵稅額是一個持續動態變化的數據,在納稅人按月計算并申報增值稅的過程中,“期末留抵稅額”始終在不斷變化,不會靜止地停留在“2019年3月31日”,那一天的“期末留抵稅額”也不會不參與之后的增值稅計稅過程。 我們可以分三種情形來認識: 一是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大于0。 相對于“增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就是計算“增量”過程中的基準金額,即“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金額。假定納稅人2022年4月末存在“期末留抵稅額”,按照其與“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比算的結果,有兩種結果: 1.當“期末留抵稅額”小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時,“期末留抵稅額”全部都是“存量留抵稅額”,沒有“增量留抵稅額”。 2.當“期末留抵稅額”大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時,“存量留抵稅額”等于“期末留抵稅額”中金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部分;金額超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部分為“增量留抵稅額”。 二是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等于0。 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為0,即表示當月沒有“期末留抵稅額”。假定納稅人2022年4月末存在“期末留抵稅額”,計算“增量留抵稅額”的比算金額為0,如果納稅人當月存在“期末留抵稅額”時,全部為“增量留抵稅額”,而沒有“存量留抵稅額”。 三是納稅人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 納稅人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可以簡單地認為納稅人存量留抵稅額動態清零了。以后月份的“期末留抵稅額”就全部屬于“增量留抵稅額”,并在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依法退稅。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公司經常有留抵稅額,正常嗎?
答: 你好,經常有留抵稅額這個是不正常的 偶爾有留抵稅額才是比較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