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以下簡稱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我所咨詢的就是具體的分錄操作做為租賃使用的,應該是列入成本,做為辦公使用的是管理費用,經營使用的是營業費用
00呆女
于2018-11-30 09:51 發布 ??6494次瀏覽
- 送心意
英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11-30 09:55
同學好,計入哪年科目要看你的設備器具用于什么地方,來確定計入哪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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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根據規定,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而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各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再減去各項扣除和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剩下金額。小稅點特別提醒:應納稅所得額并不是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哦,但兩者之間也有聯系。
應納稅所得額基本公式有直接法和間接法,直接法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減去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再減去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剩下金額;而間接法等于利潤總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加上或者減去納稅調整額。
2022-05-18 12:15:49

你好,是可以計算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所以,會計制度,還是要做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的,只是計算所得稅時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不一次性扣除
2018-11-30 10:00:06

同學好,計入哪年科目要看你的設備器具用于什么地方,來確定計入哪個科目
2018-11-30 09:55:51

要的
2018-05-08 21:42:35

同學你這個是要寫什么
2022-02-21 18: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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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呆女 追問
2018-11-30 10:01
英老師 解答
2018-11-3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