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算殘疾人保障金的工資總額是指應發工資總額,還是實發工資總額?
答: 工資總額是指應發工資總額
老師,請教一下,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工資總額是以上一年度的數字嗎?
答: 在企業沒有招收殘疾人的情況下,殘保金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算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計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工資總額應該把年終獎算進去嗎?
答: 根據《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因此,企業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的職工工資包含年終獎。

